借款咨询

您好!我觉得问一问,我丈夫身背我还在外边借贷款利息钱!给他人打得借条上只写本钱,但每个月按3分的贷款利息再揭,如今他资产不可以准时还上,许多 人要抵我们家的房和车,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应当如何做?感谢!

2020-04-23 21:2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 欠条的写法很简单,只要说清楚时间、时间、人物,基本就可以了。
    1、亲笔签字比章的效力大,想用手印也行,一般签字就可以了。
    2、借条要写明借款人和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时间,同时对于是否要支付利息进行约定。
    3、有担保人的话,担保人要在最后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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