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咨询

我和一个朋友借了钱。 我当时不在。 我把房子拿到银行贷款。 说是按月还款,三个月后不还款,打不出电话,这是骗局吗?

2020-05-26 08:1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受理范围,同时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越权干预经济纠纷。应当到法院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明确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以查处诈骗罪为名,干预经济纠纷,替当事人追索欠债,从中提成牟利。
    非法动用强制措施,侵害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 你好,根据你所陈述的,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刑事案件,建议收集双方借贷事实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 你好,务必要写借条或拟定合同,约定清楚权责,如果你方便,具体情况可以与我详谈,我的联系方式点开个人头像主页可见,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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