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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的医院工作证明

2020-11-1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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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人员一般就是指护士、医生,而医生又可以分为医士、医师、主治医师等,这些医务人员的工作证明是由医院开具的,也需要由医院盖上公章。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务人员的医院工作证明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务人员的医院工作证明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现资格名称: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________社区(医院、诊所)岗位从事________工作。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签章:

医务人员的医院工作证明

  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护士资格证延续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再次注册相关内容: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延续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只要需要用到工作证明的,那么就需要在所在的用人单位开具,不论是医院、学校、还是企业都是一样的,最重要的是盖上公章。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务人员的医院工作证明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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