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雇了员工。我于2018年8月2日开始工作。2019年1月28日,主管与我交谈,并通知我被解雇。我给出的辞职时间是2019年3月8日。我想问一下,公司将根据什么时间段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23 17: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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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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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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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