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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如何答辩状

2022-02-08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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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诉讼时效一旦超过的话,往往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产生,一般来说诉讼时效超过的话,就往往会导致我们的诉讼是没有相关的标准的,那么诉讼时效超过的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超过诉讼时效如何答辩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超过诉讼时效如何答辩状


  答辩人:王XX,男,XXX年X月XX日生,汉族,军人

  被答辩人:吴X

  被答辩人:吴X

  根据被答辩人的起诉答辩如下:

  本案发生在2010年3月14日,为人身损害赔偿。依照《民法典》的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权利人提出要求、诉讼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中断。本案事发当场被答辩人报警,3月22日,湖南省**司法鉴定中心于做出侵害人吴*霞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及《刑事诉讼法》第130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之规定,公安机关撤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被答辩人对其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赔偿义务人以及公安机关撤销案件都非常清楚,不存在不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本案被答辩人起诉日为2012年4月6日,无论距离案发还是公安机关撤案都已经两年有余,远远超过诉讼时效。

  答辩人不同意履行赔偿义务,还基于以下理由:本案侵害人吴*霞案发前,已经被门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已经有半年余精神异常史,且病情极不稳定。侵害人与被答辩人生活在一起,对此没有理由不知道,侵害人也多次流露出对被侵害人的敌意,这一点也为被答辩人所了解。2010年3月14日,事发早晨,所有人都在熟睡中,答辩人也不例外。而侵害人走进走进被答辩人房间将小孩抱走,与被答辩人对小孩疏于看护有直接关系,在明知侵害人可能侵害小孩的情况下,晚上不关门防备,任由侵害人随意进出房间,被答辩人存在重大过错。根据我国侵权责任过错原则之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应承担其法律后果。

  综合以上,依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和侵权责任之规定,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攸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XX

  代理人:刘*平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超过诉讼时效如何答辩状 

  二、诉讼时效特殊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与一百九十五条分别列举了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情形。

  中止的情形包括:权利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其行为能力受限且没有法定代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等不可抗力。且上述中止事由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的后果是诉讼时效停止计算,待权利人解除能力受限的情况后,时效期间又会接着中止之日算。

  中断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主张权利的情形。

  发生中断事由的后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这意味着权利人又有了3年受法律支持的主张权利时间。

  通过上述法律条文得知: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皆是源于一些不可控的客观原因,权利人想要真正延长诉讼时效还得靠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毕竟中断事由都是可控的,权利人只要积极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即可、或是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都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三、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会依法判决驳回权利人诉讼请求。但若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其权能的行使具有被动性,即“不告不理”,若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即使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依然是有机会挽救权利的,但是这样实质上是寄希望于义务人及其代理人不懂法律,一旦义务人一方提起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将陷入极其被动的地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如何答辩状的相关内容,诉讼时效如果超过的话,会对案件的整个处理流程产生影响,所以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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