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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2022-02-1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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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证据是判定纠纷事实以及责任承担的依据,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那么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法院应在审理前确定举证期限,一审不得少于15日,有新证据的二审不得少于十日。

  《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二、民事诉讼举证期限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论及举证期限的起算,笔者认为应从答辩期间(不论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均默认为十五天)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问题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三、民事案件举证期限有多久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通过阅读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凡事都有时效性,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举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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