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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期间的分类有哪些

2018-11-21 09: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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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它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那么,民事诉讼法期间的分类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民事诉讼法期间的分类有哪些

  诉讼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民事诉讼法期间的分类有哪些

  以期间是法律规定还是法院指定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比如,立案的期间是七日,从人民法院接到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算;宣告公民失踪的公告的期间为三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的期间。比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起诉状的欠缺的期间;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间等。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同时,既不能过长亦不能过短,过长会迟延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过短会限制诉讼参加人行使诉讼权利。

  以期间能否变更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不变期间,是指在规定的期间内,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不准许法院延长或者缩短的期间。比如,上诉期间,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宣告公民死亡的公告的期间为一年等。在不变期间内应当进行的诉讼行为没有进行,权利人就丧失了该项诉讼权利。

  二、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民事诉讼法期间的分类有哪些”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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