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离婚,在民政局经营,协议家归我所有,但他一直没有协助家庭,我打算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是以家为目标收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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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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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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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