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联系受害者传票是如何送达的,不知道受害者地址是如何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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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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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到第九十二条都规定了关于送达传票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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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传票送达当事人有四种方法: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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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