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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要加收税收滞纳金

2021-02-2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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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除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会产生滞纳金外,纳税人补缴税款或偷、抗、骗税等情形的都需要缴纳税款,对此纳税人最好按时缴纳税款。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情况要加收税收滞纳金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什么情况要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明确,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凭证)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种情形: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于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办法》的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而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八种情形: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九种情形: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规定,对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第十种情形: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明确,在判定缔约对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其代理人应向税务机关声明其本身不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一旦通过信息交换可以认定代理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税务机关可改变此前的审批结果(即批准相关税收协定待遇),向原受益所有人补征税款,并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另外,对于税收滞纳金的加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关于“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的规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税款本金的问题,如果滞纳金的加收超过税款本金,仍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以征收。

什么情况要加收税收滞纳金

  二、税收滞纳金到底怎么计算

  税务滞纳金是按照应收税款的金额来计算,即应缴税款*滞纳税款之日*万分之五来进行计算。滞纳天数从应缴税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三、报税流程是什么

  1、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常是每月的1-15日,通过金税盘或者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

  2、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小小专用发票数据导入及其它应税项目数据的手工录入;

  3、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将已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专用发票数据进行导入,并将其它扣税平整数据进行手工录入;

  4、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纳税申报资料并导出保存数据,若有税款产生,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5、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申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卡处理,至此一般纳税人国税报税完毕。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需要加收滞纳金的情形有很多,例如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追征税款、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情况要加收税收滞纳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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