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税收政策是,对于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对于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交城建税等。在税收政管方面分查账征收和定期额征收。对于残疾人员,孤老人员和烈属从事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减征个人所得税。
个体经营户税收政策是:
1.优惠方面:
(1)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或季营业额在9万元以下,可以免交增值税。
(2)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2.税务征管方面:
(1)实行查账征收,由个体户实行自己申请缴纳税款。
(2)实行定期额征收,由税务机关按《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确定个体户的营业额。
3.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政策如下: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找法网提醒您,个体经营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没有领取营业执照,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动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