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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登记吗

2020-05-2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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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子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件事情,大家应该对于租房也有所认识吧,那么,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登记吗?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登记吗

  是的,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登记吗

  二、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登记吗”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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