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那么民间借款不还起诉流程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民间借款不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手写起诉状;
2、递交起诉状;
3、受理;
4、开庭通知;
5、庭前准备;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法庭调解;
9、宣判。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产生的社会基础关系复杂多样,有的基于亲情,有的基于友情,有的基于合作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一种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的行为,是城乡居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二)自然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一样,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出借人与借款人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民间借款不还起诉流程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民间借款不还起诉的流程包括手写起诉状、递交起诉状、受理、开庭通知、庭前准备、法庭调查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