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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单位对个人委托书范本

2018-06-26 08: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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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委托个人办理事务这是很普遍的现象,若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事务,这无疑会大大的降低单位的经营效益。单位委托个人处理的事务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性民事代理事务,另一种是诉讼代理事项。那么,最新的单位对个人委托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最新的单位对个人的一般性事务委托书范本

  兹有我司需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最新的单位对个人的诉讼代理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________有限公司

  受托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授权委托受托人________为该案一审诉讼一般代理人。

  代理期限至一审终结日止。

  代理权限为代为参加庭审、辩论;代为陈述事实,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单位对个人委托事务的约定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最新的单位对个人的委托书就是这样的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单位对个人的委托书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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