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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

2019-10-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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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的目的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方可适用定金罚则。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哪些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

  一、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

  1、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定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定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提存的定金。

  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3、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

  二、哪些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具体来讲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有: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违约怎么适用定金罚则、哪些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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