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

2019-12-24 17: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定金罚则是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方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适用定金罚则的。那么,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定金罚则的概念是什么

  概念:

  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

  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

  1、没有书面约定定金的内容

  在我国现行法上,定金合同为要式合同,定金的成立必须要有书面定金合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成约定金没有交付

  成约定金的效力是,定金的交付使得主合同成立,不交付原则上主合同不成立,不发生定金罚则的效力。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定金罚则的生效是以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为要件,当合同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不能履行时,任何当事人都不应受到制裁,定金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有没有书面约定定金的内容、成约定金没有交付等等。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