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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结婚年龄和特殊规定

2018-09-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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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之前的旧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新婚姻法都对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有规定,但是也还是会经常出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办婚宴的情况出现,这些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新婚姻法结婚年龄和特殊规定。

  一、新婚姻法结婚年龄和特殊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新婚姻法结婚年龄和特殊规定

  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二、新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特殊规定

  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从各地现有的各种补充规定或变通规定来看,关于结婚年龄,各自治地方均规定:“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同时,各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也略有不同。

  新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规定主要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少数民族可以根据自己的风俗进行调整,这就是特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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