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咨询

3月7日被拘留在拘留所,5月被认可逮捕,至今没有消息,现在是11月11日。听说检察官退出了检查。从进去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没有时间调查吗

刑事辩护
2021-08-22 10:20: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损害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到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的,会见犯罪嫌疑人是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会见的,家属无法会见
    2、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如果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当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可能低点),申请时可能还要提供担保人等,具体要依据案情进行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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