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咨询

因为我哥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结果我哥的一个朋友当场想把我哥掐死,法医鉴定我哥伤情为轻伤.而我哥在本能反抗过程中,抓伤了那人脸,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现在案子已送检察院公诉.请问,法院宣判时,我哥因为本能反抗抓伤那人脸,要负什么责任,会被行政拘留吗(我哥是公务员)?那人因为被我哥抓成轻微伤,是不是把我哥伤成轻伤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或免于刑事责任了?急切盼望回复.谢谢!

暴力伤害
2019-09-17 15:3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现在好了,完全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轻伤,可以自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法律链接:《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需要根据打人的后果和酒驾还是醉驾 综合判断处罚。
    被打人如果被鉴定为轻微伤,打人者应当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应当赔偿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财产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财产赔偿。
  • 故意伤人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三日内答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