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果履行了法院判决后,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从失信被执行名单中删除,但如果又存在拒不履行情形的,那么人民法院还可以再次列为失信名单。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被告再次失信什么后果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审查同意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有纳入期限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都受到限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