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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2019-09-1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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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实守信是一种良好的品德,被人们所推崇,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很多失信的情况,有些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当事人不执行,很可能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一、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前提条件是属于被执行人,也就是说要首先有个法律上生效的判决,据此有相应的执行文书,而老赖拒绝履行执行文书,导致其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比来看,老赖的概念范畴要大于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经过法律法院认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并予以执行,而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或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等行为拒不执行的,同时又不属于几种例外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那就是我们所谓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哪些情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之后,主要有三个限制,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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