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粮食收购站欠钱,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欠款人没有被强制执行,为什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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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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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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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向你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就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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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