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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2019-05-2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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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质押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权利、义务明确,能够据此实行质权,就是有效,受法律保护的。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那么,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质押合同期限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二、质押合同的内容

  质押合同是明确质权人和出质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是将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纠纷的重要根据。所以,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条款时,对主合同的内容,质押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应当准确、完善,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地说,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质押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书面形式是以文字进行意思表示达成的协议,包括签订书面合同,交换书信、电传、电报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优点在于有文字根据,发生纠纷时易于查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具体内容是什么,从而便于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便于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分清责任,依法处理;有利于促使当事人慎重行事,减少纠纷的发生。质押合同的订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这一形式要件是法定的要求。

  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担保法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质押合同不需要约定质押期限。以上就是质押合同期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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