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咨询

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我借钱,我要求他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本人不是公司的股东。

2022-03-09 10:2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要看担保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判定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根据你提供情况,要看公司章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你有权对外提供担保,并且你也是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办理担保的,即正确履行法人职权,则公司无权要求你赔偿损失。当然,你以法人名义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权人只能要求你当时所任职的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无权要求你个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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