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咨询

2013年8月,他向其他人提供了担保。现在是2017年2月,法院提起诉讼。担保人应该怎么做

抵押担保
2022-12-01 17:3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要当面核过资料才能确定
  • 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 你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 一、对于不经过司法程序,在当事人之间直接提供或相互交换担保书,担保函直接出具给债权人的处理方法;
    当债权人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同时将担保人列为被告,一并起诉,并表明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如果债权人在起诉时,未将担保人作为被告一并起诉的,则在诉讼过程中,应追加担保人为被告;
    如果在诉讼中,未对担保人提起诉讼的,当进入执行程序时,不能对担保人直接进行执行;
    担保人负一般担保责任的,需在确定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后,另行对担保人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如是连带责任的担保,则应对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责任。

    二、对于通过司法程序,采取保全措施获得担保人担保的处理方法:

    (1)通过诉前保全获得担保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应主动将担保人列为被告,如债权人未对担保人起诉的,法院应该向债权人说明法律后果,或者由法院直接通知担保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通过诉讼保全获得担保的,法院可以通知担保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凡在诉讼中未将担保人列为诉讼当事人的,在执行程序中不能将担保人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和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书对担保人进行执行。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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