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咨询

租房子和两位大家见面时,不知道情况。 伙伴已经付了预付款。 现在支付了租金之后,因为害怕两个房东跑,所以到那个时候为止和房东的交易都是无效的。 二向房东提出担保人,如对方违反合同,我想保证此事与我们无关。 这个合理吗? 我还有其他建议。 谢谢你。

2020-05-10 21:2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期间的长短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只要这个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主债务履行期限,法律会尊重其约定。
    自主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开始计算。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由法律直接规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三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明的情况。
    这种情形如何处理,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
    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被担保人违约前,担保人反悔,需要负何法律责任?
    1、被担保人违约前、违约后,担保人都无权反悔。
    2、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合同,合同一经签订,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不得反悔。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被担保人的行为是否违约,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承担没有影响。《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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