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借了11,000美元。我打电话给他,打了电话。谁说我借钱给我的朋友?他给了我,但我的朋友没有还给我,并且对我的朋友说,但我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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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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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搜集相关证据材料 具体情况可以加我微信三四八八九一八零五详细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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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在还款期满之日起二年里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丧失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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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