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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担保期从2012.5.3到2012.12.31,债权人在2016年10月起诉的债务人和我合理吗?我的担保时间已经到时效了,还是不能再负责了?

2020-06-02 11:5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 这个要看你们有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了
  • 这个已过担保期限。肯体你可来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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