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咨询

你好!我还在呼和浩特选购一套预售房!还没有住上工商局的借款早已出来了!就一直交借款!結果预售房到一半房地产商跑了!变成烂尾!之后获知房地产开发商五证也不全!这类状况一行下达借款不违反规定吗!借款能够停吗?小区业主应该怎么办?

2020-09-21 22:0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和开发商交涉时,业主应该采取正当合法的维权方式。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 你好,如果不发工资的话,你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辞职或者离职都可以维权。
  • 不发工资的,离职的可以试试找对方协商拿工资,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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