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咨询

小区里面的停车位属于谁,是属于公共区域还是属于物业

2021-03-04 12:5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区停车场的所有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 小区公共停车位如果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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