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区路面上画的车位产权是否有权出租给业主?不应该属于业主共有的区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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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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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未经授权无权单独出租。可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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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主大会同意的物业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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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