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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授权书的内容

2018-06-25 09: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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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尤其是那种稍微大点的公司来说,商标承载这一个企业的文化价值,但是在生活中商标侵权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那么商标受到侵害该怎么来维权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商标维权书的内容是怎样的,供大家参考。

  一、商标维权授权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商标维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商标信息:1、商标 ,注册号 ,类别 ;

  2、商标 ,注册号 ,类别 。

  委托人拥有上述两个商标的所有权,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上述两个商标的任何侵权行为有权采取或委托有权机构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与侵权人沟通、交涉;向行政机关举报、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及其他一切合法途径以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二、商标律师函

  XX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受XX网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就XX电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委托人是第31205XX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委托人于2002年X月21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XXXXXX及图形”商标申请,申请号为31205XX,该商标于2003年X月28日被核准注册,指定使用的商品包括“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3年X月28日至2013年X月27日。

  贵司未经许可在笔记本电脑等商品上使用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XXXX”商标。经委托人调查发现,最迟从2008年起,贵司即未经许可在包括“UXX”、“UXX”等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上广泛使用“XXXX”商标。

  贵司使用“XXXXX”商标的行为涉嫌构成对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贵司使用的“XXXX”商标与委托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第31205XX号注册商标主体部分完全相同,使用的商品“笔记本电脑”与委托人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也就是说,贵司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委托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此可见,贵司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贵司已从涉嫌侵权行为中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也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经调查发现,贵司涉嫌侵犯委托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涵盖“UXX”、“UXX”等多个型号的笔记本电脑、销售地域包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且前述型号的笔记本电脑曾先后获得多个媒体颁发的超过十个以上的奖项。很显然,贵司的涉嫌侵权行为所涉及的生产销售规模以及市场影响巨大,贵司从中获取的经济利益相当可观。从另一个方面讲,贵司的涉嫌侵权行为也给委托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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