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思想观念的改变,大部分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财产或者其它原因发生矛盾,往往都会在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那么大家知道婚前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1、口头约定没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将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2、协议不能限制人身权。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在无法定情形下,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对其进行限制,否则该条款无效。
3、协议中不能处分他人财产,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4、协议的债务约定,对内不对外。
5、财产约定协议和离婚协议不同,离婚协议须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
6、不能约定免除夫妻间扶助义务。
7、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约定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用,不能说完全无效,当承诺承担孩子全部抚养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时,另一方仍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8、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要慎重
9、忠诚协议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婚前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婚前协议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可是没有效力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