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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股东协议的决议是否有效?

2019-12-1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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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作为公司中间的支柱,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而在公司成立的时候,一些发起股东往往会签订股东协议,这样是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大家知道违反股东协议的决议是否有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以案说法——违反股东协议的决议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

  2009年9月28日,世纪盛康公司原股东为杨帆、舒满平作为甲方,中证万融公司作为乙方,世纪盛康公司作为丙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书》。增资完成后,世纪盛康公司董事会由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2009年9月29日,增资扩股后的世纪盛康公司董事长变更为赵丙贤(乙方委派)、副董事长吴芳(甲方委派)。2010年1月,世纪盛康公司股东内部又进行了股权比例调整,并增选了公司董事。2014年3月20日,在乙方委派的董事未参会的情况下,世纪盛康公司董事会作出了董事会决议,决定免去赵丙贤担任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吴芳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320董事会决议)。中证万融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320董事会决议。

违反股东协议的决议是否有效?

  案例分析:

  该规定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世纪盛康公司签署。因此,该文件虽名为协议,但在主体上包括公司和全体股东、内容上属于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效力上具有仅次于章程的最高效力,其法律性质应属世纪盛康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具体解释。违反该约定应为决议的可撤销事由。由于该协议对董事长选任范围的限制,并不违反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经选举产生的规定,应为有效。但该决议内容违反了全体股东及公司对公司章程的解释,应视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违反股东协议的决议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如果公司决议内容违反股东间协议的,其实是可撤销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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