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北京市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江西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江西省与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江西省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河北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
关于同意山东省与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关于同意安徽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