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事要请年假。领导不同意。我被迫离开。公司计算出我缺勤离开了。我该怎么办?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
劳动仲裁。或公司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这种情况是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
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