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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5年到1992年我在镇企业工作了8年,马上退休是8年的工作年数吗

2020-05-23 08:1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作为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很多职工非常关注工龄的连续性,而大多算职工所实行的工龄工资标准是由企业根据法律规定来制定的。拖欠工龄工资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讨薪。怎么讨薪?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 社保退休工资工龄计算:
      工人的收入
      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 人资格定: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
    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事工人工作,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
    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评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
    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
    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中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
    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是以国家级,省级,地市、县级,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 用。

  •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原行业统筹单位按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同)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l%。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规定退休年龄为止。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从1995年起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Al、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其实个人账户就是你个人上班的时候每个月扣的部分的本金及利息之和,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的话,那么就是个人缴费的40%。

    计发月数为:50退休的话是195,55退休是170,60退休是139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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