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什么是刑事诉讼拘留

2021-04-29 11: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公安机关在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会实施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是一件非常严格的事情,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作出了规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一遇到刑事诉讼拘留就会变得特别的紧张,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则不会有刑罚的。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拘留?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拘留

刑事诉讼拘留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法、检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披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两个条件。实施刑事拘留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

什么是刑事诉讼拘留 

二、刑事拘留的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与期限

刑事拘留具有一下程序: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的期限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刑事诉讼拘留”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拘留是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这两个主体来实施的,是向犯罪嫌疑人实施,要求每个人必须遵纪守法。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