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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2022-02-0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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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证据是很重要的,但是证据的多少并不能决定官司的成败,更重要的是证据的证明力。那么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一)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对证据合法性要求包括:

  1、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收集证据的法定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员所收集的证据,法律不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

  2、证据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法定人员收集证据的程序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些程序性规定涉及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步骤和途径。有的是从积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91条至95条规定了关于收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具体方法、步骤;有的则是从消极方面予以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43 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二)证据的关联性要求

  证据的关联性要求纳入诉讼过程的证据材料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相关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关联性是证据三大特性之一。这说明证据必须与本案事实相关,否则对本案无实际意义,应予摒弃。换言之,原则上一切无关联性的证据都应排除,这就是关联性规则。证据的关联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二是证明事实对案件事实有正面或反面的证明作用。”

  (三)证据的客观性要求

  证据的客观性具有以下几层含义:

  1、是证据的客观性首先是指证据形式的客观性,指证据必须具备客观存在的形式,能以某种方式为人们所感知。

  2、是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反映,而不是一种假设或虚拟,更不是对事实的杜撰或捏造。证据的这个特性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以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二、证据三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证据三性之间的关系:证据三性是作为统一整体存在的,只有同时满足证据三性的证据在举证中才具有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0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三、刑事案件证据三性

  真实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任何案件事实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之间发生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会在客观外界遗留下某些物品或痕迹。这些事实以及它们同案件事实的联系都是客观的。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法律规定,一切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与案件情况没有联系的客观事实,不能起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不能成为案件的证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有因果联系,条件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其中,因果联系是最常见、最主要的联系。一切倾向于证明待证事实可能存在或可能不存在的证据均为相关证据,否则不具有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证据必须是法定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收集证据必须依法进行。依法收集证据,既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志,也是在民事诉讼中获取确凿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保证。只有合法收集的证据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通过违法侵犯人的身体、住所或者函件等其他通讯方法所获得的证据不能采用。(二)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有7种。这些证据形式是立法机关总结了我国多年的民事诉讼实践经验,并借鉴了古今中外民事诉讼法中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内容。因此,凡是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就不能视为合法证据。(三)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如果证据的来源不合法,就不能用作定案的根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所以,在诉讼的过程中,证据不要求多,只要求证据能够证明有关案件事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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