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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期限

2022-02-0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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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那些刑事犯罪来说,刑事犯罪里面证据是需要进行收集的。一般来说,证据的种类包括很多,例如说监控录像就是属于证据的种类。那么对于这些证据来说,证据收集的过程中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期限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期限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案情,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长短,没有法定时间。但对公安机关的办案时限,侦察期限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期限 

  二、有前科的人可以判缓刑吗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三、缓刑的特点

  (一)条件性,缓刑规定不执行原判刑罚附有严格的条件,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条件才能免除刑罚的执行,对于不符合缓刑执行条件的,不但不能视为刑罚已执行,还要恢复原判刑罚的执行。

  (二)期限性,缓刑规定不执行原判刑罚有一定的考验期,只有通过一定时期的考察,才能检验出犯罪分子是否得到改造,刑罚的目的是否达到,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执行与否。

  (三)减缓性,减缓性就是对实刑执行强度的减轻,执行期间的延缓,给轻刑罪犯在执行中一定的宽大,体现了我国刑法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立法宗旨。根据缓刑犯改造的表现,延缓后仍有继续执行的可能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期限的相关内容,证据收集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收据的规定,要按照对应的法律法规来收集证据。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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