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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2-03-0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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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常常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必须要有证据。我国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证据占有主导地位,往往只有提供的证据能确确实实的存在,才能帮忙法院尽快的查明事实的真相,给予犯罪嫌疑人应有的制裁。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对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特点

  刑事证据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条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由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三个基本因素构成的。这三个因素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和相关性表明的是刑事证据的内容,合法性表明的是刑事证据的形式。刑事证据的内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加以审查、检验、鉴别。合法性是刑事证据客观性与相关性的法律保证。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正确说明了刑事证据的基本因素,表明了刑事证据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三、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使用的实体性规则与程序性规则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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