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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2018-06-2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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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了法律,那么这个国家就会陷入没有秩序的混乱当中。一个国家使用的法律有很多,当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们就要用到刑事诉讼法。怎么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下面请带着问题随找法网小编一同阅读下文。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怎么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这一原则包含两项内容:

  1、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审判独立;

  2、是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即检察独立。

  这种独立是指“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只强调独立于行政,而并不独立于立法,人民法院、检察院必须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另外,还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些,是由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决定的。

  这种独立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的独立,而不是法官、检察官的个人独立。这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重在强调法官个人独立有明显的不同。

  由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上下级的关系上有所不同,因此行使职权的独立程度也不同。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因此,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重点强调外部独立,但不宜过于强调内部独立。

  与检察系统不同,人民法院的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个法院在审判具体案件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均无权干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通过二审程序撤销或变更一审错误裁判、通过死刑复核程序纠正下级法院错误的死刑裁判等。因此,人民法院是以审级独立的方式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既强调外部独立,也强调内部独立。

  从上文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含义是指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这也是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我国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很高,为保证权利正当的实现,独立是有必要的。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分别有审判权和检察权,但他们在使用这项权利的时候,还是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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