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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期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2018-06-2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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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我国积极推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不断提升审查逮捕办案透明度,增强公信力。那么,逮捕期间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逮捕期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的,但若是存在文中的这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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