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咨询

我是受害者之一。汽车玻璃被打碎,总成本超过5000元。派出所也不让我在路口补货,说直接修车等电话。后来,另一方带着钱经过警察局。但现在警察局的另一个人说案件已经立案(不是解决问题的人),并要求我做记录。我不能去吗?问题已经解决了。如果我不能去,我会被追究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2-04-22 11:5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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