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2022-01-11 1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既然治安处罚当中有减轻处罚的情形,那么相应的也有加重处罚的情形,但是大家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是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是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是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是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另《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细化为: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是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是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三是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四是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五是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 (五)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二、处罚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指的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这一概念有如下三层含义:

  (一)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简称罪的法定。

  (二)刑法中所规定的刑罚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简称刑的法定。

  (三)刑法中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三、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有哪些区别

  前者是数罪并罚时在法定裁量限内叠加裁量处罚刑期,后者是在法定裁量限内就重处罚刑期。比如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的累犯就是从重处罚情节;刑法69条则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从重,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比如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的累犯就是从重处罚情节。

  与之相反的就是从轻处罚。

  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具体见刑法69条。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可以选择从重处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