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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

2022-02-0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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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若有人扰乱社会秩序,但又没严重到要刑拘,但只是警告罚款又起不到警示的作用的时候,就需采用治安拘留的方式了,那么,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多长?下面请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

  (一)《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一个拘留日。

  (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

  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比如5月2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但5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6月1号到期。

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

  二、治安拘留最多多少天

  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分为三种: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治安拘留的时间为十五日以下,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三、已经被治安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治安拘留时间是以日为计算单位,从拘留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20日,如果您对治安拘留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上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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