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是公安机关的权力,却不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
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