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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裁定撤回拆迁纠纷行政案件诉讼后,诉讼时效已超过20年。这一裁决确实是错误的,问题尚未解决。Q: 我们能再起诉吗?

2022-07-29 06:2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上诉
  • 您好,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但是,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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