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咨询

因超出申请办理实行时效性判决未予实行的判决可否申请办理复议

2019-12-20 12:3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几日可接到复议决定书?
    最高时长为十二天。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因行政复议起诉的诉讼时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曰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的当天算起十五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期限已过还没有作决定,申请人应当在复议期限满的当天算起十五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告无效,当事人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