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咨询

律师,您好。与他人发生冲突,打架双方都不构成轻微伤。派出所对一方做出行政处罚100元的决定。被处罚方不服后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诉讼中原告出具对方的谅解书可以作为依据撤销派出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吗?(谅解是派出所做出行政处罚后双方私下达成的谅解)

2020-01-15 16:55: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同时《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